公租房租金分四类标准
发布时间:2014-01-30 作者:二月天 来源:http://www.62115.com 点击:
公租房方面。市政府新年也送出大礼,提出新建公租房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以40平米为主,并公开摇号确定配租对象。
《东莞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公租房,是指将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经适房的保障对象,将纳入公租房的供应范围。 公租房将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将公开摇号确定配租对象。
租金标准方面,符合廉租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廉租房租金标准收取;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按照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80%确定。
1、符合廉租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廉租房租金标准收取
2、符合经适房住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本市公租房标准收取
3、超出经适房申请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60%确定;
4、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按照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80%确定。